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招商银行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及相关要求,全力推动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落地。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贴息范围界定
根据《方案》规定,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招商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招商银行可通过借款人银行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方案》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其中,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二、贴息计算规则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贷的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的50%。每名借款人在招商银行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的贴息累计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单笔5万元以下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三、贴息办理方式
(一)补充协议签署要求
若客户需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贴息,需按招商银行规定流程,在办理贷款时或贷款发放后,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贴息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招行将依据《方案》规定与《补充协议》约定,为客户办理贴息业务。
(二)贴息申请
招商银行系统对发生的客户消费交易进行识别,对招商银行系统可自动识别借款人银行账户中消费交易信息的,招商银行自动开展贴息;对招商银行系统未能识别的,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提供的线下人工渠道办理贴息申请,客户需提交真实消费发票等用途证明材料,由招商银行人工认定审核通过后,对贷款予以贴息。
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各地分行消费贷客户经理,或致电各贷后服务中心。
(二)贴息资金发放方式
招商银行对贷款进行结息时,按照《方案》规定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等计算贴息金额,在向客户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贴息资金。
四、温馨提示
(一) 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App“我的贷款-贷款详情”自助查询,招商银行也会通过发送短信、招商银行App通知等方式告知客户当期贴息金额。
(二)招商银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且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个人开展合作。若遇假冒招行名义收取“中介费”“信息咨询费”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包括“包装贷”、“职业背债人”、“高评高贷”等,我行严格予以禁止。
(四)对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需帮助,您可联系我行消费贷客户经理,或通过招商银行App、95555、各分行贷后服务中心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